中國證券網訊 4月18日從發改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環保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熱電聯產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617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從規劃建設、機組選型、網源協調、環境保護、政策措施、監督管理等方面對發展熱電聯產做出了若干規定,對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熱電產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作用。
《辦法》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熱電聯產項目(含企業自備熱電聯產項目)的規劃建設及相關監督管理,即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的城市、工業園區;以采暖熱負荷為主的采暖型熱電聯產機組,以工業熱負荷為主的工業熱電聯產機組;公用熱電廠和自備熱電廠。
對于如何充分利用現有熱力資源,《辦法》中明確:一是優先對現有熱電機組實施技術改造,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供熱能力,如實施低真空供熱改造、增設熱泵等,充分回收利用余熱,進一步提高供熱能力,滿足新增熱負荷需求。二是應優先對城市或工業園區周邊具備改造條件且運行未滿15年的現役純凝發電機組實施供熱改造,以實現兼顧供熱。三是鼓勵具備條件的機組改造為背壓熱電聯產機組。
對于熱電聯產機組建設如何與環境保護實施聯動,《辦法》中明確熱電聯產項目規劃建設應與替代關停燃煤鍋爐和落后小熱電機組掛鉤,新建熱電聯產機組原則上應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現役機組要確保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改造范圍內的項目,應按照國家節能減排有關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辦法》再次強調燃煤供熱鍋爐和能效環保落后的小熱電機組的替代關停,應關停而未關停的燃煤鍋爐要達到燃氣鍋爐污染物排放限值,嚴格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地區的環保要求,限制燃用污染重的劣質燃料,鼓勵因地制宜利用清潔能源供熱,切實有效地提升燃煤熱電能效環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