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0年10月廣州正式出臺限購令,“限購”與“反限購”之間的斗爭便從來沒有停止過,網易房產調查發現,購買房票的成本水漲船高,從之前數千元補辦納稅證明,到如今漲至兩萬多元補繳社保,甚至以公司名義購房,為買房不惜鋌而走險的購房者依然大有人在。
網易房產1月23日訊 “只要兩萬塊,就能幫你在廣州搞定購房資格,成功率非常高”,在珠江新城某豪宅盤銷售中心,售樓小姐小心翼翼地告訴記者。
隨著2010年10月廣州正式出臺限購令,明確規定不能提供一年納稅和社保證明的外地家庭不能在廣州購買商品房,未滿18歲的人士也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限購”與“反限購”之間的斗爭便從來沒有停止過。盡管相關部門不斷打擊補辦稅單以換取購房資格等違規行為,但在旺盛的市場需求下,網易房產調查發現,購買房票的成本“水漲船高”,從之前數千元補辦納稅證明,到如今漲至兩萬多元補繳社保,甚至以公司名義購房,為買房不惜鋌而走險的購房者依然大有人在。
隨著廣州房價再創歷史新高,逐漸“失效”的限購令是否應該保留引發爭議。有專家建言,房地產調控未來應該從側重行政干預逐步轉為市場化調節,比如像香港那樣通過重稅抑制短期投機。
房票價格飆升:從數千元“假稅單”到兩萬元“補社保”
對于剛剛獲得銀行貸款資格的秦朗(化名)而言,他終于可以松一口氣。
去年11月中,秦朗看中了科學城某大盤一套70㎡的房子,但由于他只是長期出差居住在廣州,戶口仍在外地,也沒有在廣州繳納過社保和納稅,因此秦朗不具有購房資格。當時,項目銷售主動提出協助他辦理納稅證明以獲取購房資格,收費約為6000元左右,但秦朗認為收費偏高,最終自己找到一家“中介”以1800元的價格搞定了假稅單,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耗時僅兩天便取得“房票”。
只是像秦朗這樣的幸運兒已經越來越少,一切源于去年11月,廣州市房管局重拳打擊“假稅單”,外地人購買廣州市住宅物業凡是交易時提供個人所得稅單,一律只能預收件,再由房管部門發函至地稅局,需等地稅局復函后才可辦理交稅過戶。
“在12月以前,要搞個購房資格還很容易,辦一張納稅證明只不過幾千元,三天就能搞定,現在審查很嚴格了,房管局需要地稅局復函,我們現在都不敢再辦假稅單”,在珠江新城的某豪宅盤銷售中心,售樓小姐向扮成買家的網易房產記者透露。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記者表示自己戶口在外地,工作也沒有繳納社保時,售樓小姐透露,她可以“找關系”幫忙補繳社保,費用大概在兩萬多,其中“中介費”約為一萬,其余的都會打到個人社保賬戶。
“這個辦法比稅單安全得多,我們做過幾單都沒有失敗過,就是時間長一點,需要一個多月,費用也比假稅單要貴,不過萬一最后還是無法過關,這筆費用還可以退給你”,她表示。
實際上,在豪宅林立的珠江新城,前來看房的大多是“被限購”的改善型買家與投資客。在另一個剛于去年12月開盤的珠江新城豪宅盤銷售中心內,銷售人員見到記者的第一句話便是:“先生,你有購房資格嗎?”
當記者道明情況后,上述銷售人員也表示,自己有“渠道”可以幫忙搞定購房資格,費用大概兩萬,不管是納稅證明還是稅單都可以搞定。“你也可以到外面找人做,但肯定沒有我們的保險,我們在房管局里面有內線,反正包過,不然一分錢都不收”。
“反限購”花樣百出 :以公司名義買房、簽訂隱形合同……
除了上述提到的補社保、假完稅證明外,網易房產調查發現,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內部協議、延遲簽約等伎倆層出不窮,購房者也挖空心思,借他人名義買房、以公司名義買房、假離婚買房、將房產贈與給父母后再買房等等悉數使出。
“以最近火爆的豪宅市場為例,這里面90%的買家都不具備購房資格”,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告訴網易房產,由于豪宅市場相當高比例的買家為小企業老板,他們可以通過企業名義購房而擺脫限購令的限制。
據了解,目前法律確實沒有禁止公司買房,也沒有對買房數量進行限制,但以公司名義買房將面臨很大的資金壓力,因為公司沒有辦法辦理房產按揭貸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此外,公司購房在轉手時,也將面臨較高的稅費壓力。
廣州某一手中介高層還告訴記者,如果購房者家庭有未成年子女,樓盤一般是通過簽訂買賣協議(‘隱形合同’)的形式成交,等到限購令解除或者購房者子女到18歲時再簽約,這些成交在陽光家緣并不會有所顯示,但開發商一般要求該未成年子女不能低于16歲,且要求五成以上的首付。
除此之外,以親戚的名義購買也是較為常見的手段,但其風險也不言自明。由于房產證并非購房者本人姓名,實際出資人對被借名者的控制只能依靠彼此的信任與合同的約束。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假如親戚轉賣房產,出資人雖可憑此協議追討房款,但房產卻無法追回。
而更為荒唐的是,為多買一套房,不少夫妻更辦起假離婚。這是“限購令”出臺后最先被“發明”的購房方式,甚至一度被網友評為規避“限購令”的最好方式。但實際上,從離婚到買房,再到復婚,這個期間內考驗的是夫妻的忠誠度,如果配偶帶著房子與他人結婚或者轉賣,那么假離婚買房的結果就是人房兩空。
廣州房價“越限越高” 專家建議用市場手段代替限購
隨著2010年10月廣州正式出臺限購令,投資投機性需求曾被擋在門外,2011年年底到2012年年初,廣州房價更因此出現階段性的回落,全市均價一直維持在12000元/㎡以下,其中2011年11月和12月更低于11000元/㎡。然而,好景不長,如今房價似乎已產生了“抗藥性”,限購作用不斷在減弱,廣州房價出現“越限越高”的走勢。
根據網易房產數據中心的統計,2012年12月廣州樓市成交呈井噴態勢,十區二縣共計成交11465套單位,這一數字是自2010年10月執行嚴格限購政策以來,單月的最高成交記錄;價格方面,12月均價高達13049元/㎡,這是廣州十區二縣樓價首度突破1.3萬/㎡的關口,創下了目前廣州樓價歷史新高。
在資深房地產專家韓世同看來,目前廣州的限購政策執行起來較為寬松,因此對于抑制房價的效果有限,加上樓市調控需要運用財政、稅收、土地、金融等政策組合拳來調節,單純一個限購政策自然不能抑制樓價的上漲。
“不能因為房價上漲就認為限購令沒有作用,如果廣州現在取消限購令,房價必然會出現報復性上漲”,鄧浩志認為,最近一段時間廣州房價上漲的原因不在于限購令是否失效,而是供求關系失衡,限購令出臺以來廣州住宅用地供應較少,造成市場供應也減少,經過兩年多的調控,廣州房價并沒有出現明顯的下跌,購房者陸續結束觀望入市,導致供求關系再度失衡,才是導致廣州房價再度上漲的根本原因。
“限購令作為行政手段,有著市場經濟手段所不能夠發揮的作用,比如說行政手段見效比較快,如果真正嚴格到位,一下就會把大批需求給壓制住,但是缺點也很明顯,這種行政干預扭曲了市場的真實供求關系,最終有可能出現反效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接受網易房產采訪時表示,房地產調控未來應該從側重行政干預逐步轉為市場化調節,比如說像香港那樣,非港人買房要加15%的印花稅,你愿意承擔風險就讓你買,這樣就不會強行抑制市場需求。